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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熱點問題
liushuyuan0910
2020-05-27 10: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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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參考下這類帖子,一般還是需要地方或行業(yè)定額站等的文件
1.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適用“不可抗力”進行免責抗辯的情形?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屬于不可抗力,但并非所有的合同當事人都可以引用不可抗力條款來免責。只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到合同當事人無法按照合同約定嚴格、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時,才可以適用不可抗力這一法定免責事由來免除自己的責任。企業(yè)如錯誤理解不可抗力的適用情形或濫用不可抗力進行免責,皆會帶來法律風險。
2.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來抗辯是否就可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不能。企業(yè)如因本次疫情影響到合同的履行,應根據(jù)《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的規(guī)定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因未及時通知而導致對方的損失,仍需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3.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肺炎疫情能否構成工期延誤違約責任的免責事由?
就建設工程領域而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當認定為不可抗力事件,本次疫情發(fā)生后政府先后采取措施限制民工流動、推遲項目開復工時間,施工單位無法按期完成竣工,客觀上導致工程項目工期延誤,但是該工期延誤不可歸責于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可以對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工期延誤主張免除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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